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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少年为打台球抢劫出租司机 下车时没忘道谢

发布时间:2019年1月24日 河池巴马刑事辩护律师  
宁某等三未成年人为凑钱打台球,先后两次抢劫出租车,抢完后竟对司机说“谢谢”!本网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依法对三人宣告了缓刑。
  2010年7月中旬一天零时许,宁某、陈某、刘某经预谋后,在乘坐被害人驾驶的出租车途中,三人互相配合,编造前往斗殴地点打架、砍人等事由,采取故意将随身携带的砍刀在车内展示的方法威胁司机,当该车行驶至本市东城区府学胡同时,抢劫司机40元现金。在下车时宁某还对司机说了声:“谢谢叔叔!”当日零时30分许,三人再次采取上述方法在本市东城区国子监街西口抢劫另一出租车司机时,遭李拒绝而未能得逞。
  一审法院经审理,分别以抢劫罪判处三人一年六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一审法院判决后,宁某、刘某不服,上诉到二中院。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三人采用其他威胁手段,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三犯罪时均未满十六周岁,系初犯、偶犯,第二起抢劫系未遂,认罪态度较好,考虑被告人还是接受义务教育的在校生,为给三人一次悔过机会,完成学业,依法对三人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