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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家爷爷摧残3岁女童 老年人性犯罪呈增多

发布时间:2019年1月24日 河池巴马刑事辩护律师  


今年刚满3周岁的溧阳女童玲玲(化名),不清楚家里发生了什么事,原先一直都很开心的爸爸妈妈,为何整天都在淌眼泪。但玲玲隐约感到,爸爸妈妈的变化肯定与自己有关。
  数日前,这个尚不懂世事的小女孩,因为一次外出方便,被同村的一名8旬老汉夺去了童贞,直至现在,她的家人还未从羞辱和悲痛中解脱出来。
  不堪回首的一幕
  事情还得从4月19日晚上说起。当晚,奶奶在帮玲玲洗澡时,玲玲一个劲地喊痛。奶奶感到很奇怪,于是就喊来玲玲的爸爸妈妈。妈妈在察看玲玲的身体后,一下子就呆住了。她发现,女儿的会阴部一片红肿。
  在妈妈发疯似的追问下,玲玲哭哭啼啼地说出了让她害怕的一幕。
  当天下午,玲玲在外面小便时,一位老爷爷把她喊了过去,随后又把她带到离家不远处的一栋房子的二楼。老爷爷把她的裤子脱了下来,又把她抱坐在腿上,她不知道老爷爷要干什么,只是感觉到很痛。后来,对面楼上的一位阿姨冲老爷爷喊了一句话,老爷爷才把她放走。
  色魔竟是邻家爷爷
  次日上午,玲玲的奶奶向溧阳警方报案。警方根据玲玲的叙述,找到了那名当天目击事件经过的阿姨。这位朱姓目击者向警方介绍说,当天下午,她在自家的阳台上,看见对面茶馆二楼的露天阳台上,一个老头把一名没穿裤子的小女孩放在自己腿上,看那老头样子怪怪的,她就冲老头喊了一句:“你干什么?”老头听见喊声后,放下小女孩下了楼。
  根据线索,警方很快找到了那名涉嫌强奸幼女的老汉。色魔是与玲玲住在同一个村里的81岁老农民陈某。陈某在供述中说,当时他看见小女孩在他家附近小便,一时昏头产生了邪念,随后采用诱骗手段将小女孩骗至附近一个茶馆的二楼实施奸淫,过程中因被人发现才匆忙逃离现场。目前,陈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陈某的恶行在村里传开后,许多村民都不敢相信平时慈眉善目的陈某,竟会做出此等伤天害理之事。现在,大多村民已经断绝了与陈某一家的往来,而陈某的家人也因此感到羞耻,尽量不再外出。
  监护不力产生“漏洞”
  常州市检察院有关人士指出,要减少老年人性犯罪几率,应当强化防范意识。农村要加强婴幼儿托管机构建设,城镇要努力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入托问题,使婴幼儿能够随父母或在相对安全的环境下学习和生活。而作为监护人,应加强对被监护人的自我保护教育,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监护人一旦发现被监护人遭到不法性侵害时,应当寻求法律帮助,切忌私下解决。作为刑事执法机关更应采取法律手段,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充分发挥刑罚的威慑、教育功能,预防和减少老年人性犯罪的发生。

  据常州市检察院的一份统计资料显示,2002至2003年,该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60岁以上老年人刑事犯罪案件38件38人,其中性犯罪案件17件17人。这些老年人性犯罪的对象多为未满14周岁的幼女或患有精神病的妇女。在老年人性犯罪人群中,大都文化水平低下,以农民和无业人员居多数。
  多管齐下预防老年性犯罪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犯罪有增多的趋向,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老年人犯罪。
  常州市检察院有关人士指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家里只留有老人和孩子,而农村又缺乏规范的学前教育机构,大部分婴幼儿随老人一起生活,这样就为一些图谋不轨的老人在频繁接触过程中,提供了犯罪机会。同时,一些晚辈不能对老人的性需求给予理解,甚至对老人丧偶后的再婚问题横加干涉,当老人的生理需求得不到满足时,往往铤而走险踏上犯罪道路。
  河海大学社会学学者潘洪林博士认为,由于历年来的普法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老年人的教育,导致老年人特别是偏远农村老年人法制观念淡薄。同时,大部分老年人文化水平低、自控能力较差,以及“空巢”家庭的逐渐增多,老年人长期生活单调、孤独,导致心理畸形发展,这些也都是构成老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