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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什么情况下可以准许保外就医

发布时间:2019年1月24日 河池巴马刑事辩护律师  

罪犯服刑期间如果有严重疾病危及生命的,可以根据法定条件申请保外就医,申请保外就医后刑期怎么计算保外就医期间算不算刑期呢下面由大律师网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

保外就医期间应计算在刑期之内

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考察,如果罪犯病已痊愈刑期未满,应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如果刑期已满,则按期释放。

申请保外就医的条件

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亲属又有抚养条件的可以准许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年龄在60岁以上,身体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3、身体多病或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适用保外就医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4、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三分之一以上,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5、对累犯、惯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罪犯和因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保外就医,从严控制;对老残犯保外就医,适当放宽。

6、罪犯所患疾病或伤残必须符合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

虽符合上述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一律不准保外就医:

1、罪恶民愤很大,受害人及其家属不谅解,群众不同意的;

2、在服刑期间,改造表现一贯较差的;

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